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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微信成为有效证据
发布时间:2020-08-19 09:14:27   浏览:1661次

案情简介:

徐某(市场个体户)与张某之间有布匹生意往来,在交易期间徐某按照订单将布匹发给张某,但是等到布匹到达张某那里之后,张某却迟迟不结款。徐某多次通过微信、短信和电话等方式催促张某将货款结清,张某虽承认双方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却常以各种理由推脱,到最后干脆不再搭理徐某。徐某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准备起诉张某,通过电话咨询柯桥公证处之后欲办理微信聊天记录证据保全公证。

徐某来到公证处后向公证员阐述了事情经过,公证员在了解事由之后审查了徐某的身份、需保全的微信号是否徐某所有、手机号是否归属于徐某等情况并受理了徐某的公证申请,并且向徐某告知了办理公证的权利义务及保全证据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徐某进行了相关操作。

案例分析•公证注意事项

上述案例中。徐某和张某之间出现了货到了但是钱款却未到的情况,徐某能提供的也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和相关凭证。那么,例如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是否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呢?办理此类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为大家解答一下上面的疑问: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网聊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2、《民事证据规定》 中明确了电子数据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办理微信聊天记录证据保全公证时,申请人要注意自己有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主体资格,并与保全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例如上述案例中徐某与张某存在着生意往来、徐某使用的手机号和微信号均属于其个人所有。

4、办理此类公证时是在2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公证员)的监督下,申请人在公证处或者第三方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意义是什么?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活动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保障。